2022-02-03 16:53:23 贺州华图 hezhou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八桂先锋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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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发布,根据往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推算,按照往年公告发布经验,2022广西公告发布时间预计在2月份,发布网址为http://www.gxpta.com.cn/。笔试时间主要集中在3月最后一个周末。>>一键预约2022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提醒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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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预计在2022年2月份发布,以下是2021年广西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告部分内容,仅供参考:
(一)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3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。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5.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。
6.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)。
7.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。
8.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》(附件,以下简称《计划表》)。
(二)四项目人员指“大学生村官”、“特岗”、“三支一扶”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等项目的人员。具体如下:
1.三支一扶:
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工作,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事业发展,简称“三支一扶”。“三支一扶”计划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,省区市人事、教育部门组织实施。
2.大学生村官:
各级组织部门筛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,担任村党组织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“两委”职务的工作者,称为“大学生村官”。
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培养熟悉农村情况,经过艰苦环境磨炼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和能够带头创业、带领群众共同创业致富的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,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,优化党政干部队伍来源结构,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。村官的聘用期为2到3年,期满后的“出口”是鼓励留任村干部、择优选拔基层领导干部和定向招录公务员、扶持自主创业、引导另行择业、继续学习深造等。
3.特岗:
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,简称“特岗计划”,是中央实施的一项支持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,通过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“两基”(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)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,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,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,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,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,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。
特岗教师聘期为3年,服务期满后,鼓励继续留任,并允许自主重新择业。对自愿继续留在本校或当地其他学校任教、经考核合格的,转由当地财政负担其工资,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;对重新择业的,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。
对于“三支一扶”人员,其服务期一般为2年,期满后有的省份期满直接转为事业编制;有的省份期满事业单位拿出一定职位专门聘用,公务员定向招录、考研初试加分等。
4.西部计划:
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,简称“西部计划”,是由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组织部门、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。计划从2003年开始,按照公开招募、自愿报名、组织选拔、集中派遣的方式,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,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到2年的教育、卫生、农技、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,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、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和基层检察院、基层人民法院、基层司法援助、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。
2022广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导·常见问题解答
11.报考人员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经历是否可以算做基层工作经历?
答:不可以。即使在此期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,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。
2022广西公务员备考技巧积累
2022广西区考行测常识判断法律知识点:正当防卫
在行测常识判断中,法律是经常考到的题目,特别是生活中高频的法律知识部分更是行测常识中的重要考点。正当防卫这一知识点大多以案例的形式来考察对其的理解。接下来,华图教育老师将从正当防卫这一知识点进行含义和考法的解析,帮助我们的同学们进行行测常识中高频考点梳理。
【例】精神病人甲,突然持刀追杀乙,将乙逼至一间旧房子里,乙无处可逃,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甲,导致甲的眼睛受伤。乙的行为属于( )
A.故意伤害 B.正当防卫C.防卫过当 D.紧急避险
【答案】B
【华图解析】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知识。甲追杀乙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,给乙采取措施造成甲受伤属于正当防卫。正当防卫,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【相关知识点】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为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无限正当防卫,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而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仍然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【考点解析】
1.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下列条件:
(1)有不法侵害发生;
(2)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;
(3)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;
(4)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:
(5)正当防卫所针对的,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。
2.正当防卫的误区
特别需要指出的是,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:
打架斗殴中,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。
(2)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(3)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(4)对自动停止,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(5)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,而是针对第三者的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(6)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,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(7)防卫挑拨式的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(8)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(9)对合法行为采取的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(10)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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